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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了她武功,先留在身边慢慢□□吧,总有□□好的时候。还有公孙兰,他本想将公孙兰收为己用,大不了娶她当正妻,这样一来,红鞋子那些女人,可都是自己的姨妹了,近水楼台先得月么。可叹,她竟就这样死了,时不待我啊……不过,也不必可惜,如今不是多了一位生的沉鱼落雁的大唐美人么。大唐好呀,风气多开放,武则天还养男宠呢,想来这位美人是不介意与自己春风一度的。纵她武功再高,顶多也就是个重要配角,大不了多花些心思,以自己多了近千年的文化底蕴,还能搞不定这大唐的妹子。他深深沉浸在自己的后宫梦中,直到用过了午饭,才稍稍回了下神,安排众人改向五羊城而去。以自己等人的速度,赶到山西,最少也要五六天,等他到了,黄花菜都凉了,有再多金银,也被人给弄走了。原著中虽未写明这些财宝的去处,但幽灵山庄,无名岛,甚至于是红鞋子,都有可能暗中出手了。如今呢,大概是落入了那位大唐美人的腰包中了吧。这样想想,就是再美的美人,也没了兴趣。哼,夺人财宝,如杀人父母。这女的出现的未免太不是时候了。看来得想办法让她死心塌地跟着自己了,不然,她有再多财宝又有什么用,还不够碍眼的呢。几人一路急行,直到坐上了船,他才稍稍安了心,下一站是五羊城,可以先去找蛇王这个地头蛇,也好去探探红鞋子的老巢。因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唐一菲将红鞋子众女全捉了,送进监狱的壮举,他还没听说。是以,他想拉蛇王下水,毕竟是红鞋子老巢,若真有留守人员,就靠他自己与手下这二十来个小兵,能起什么作用呢。※※※蛇王虽答应了他的请求,但他竟又来晚了一步,这红鞋子的老巢,一个人也未有,更是未寻到什么藏宝,他气愤之下,指使手下放了一把火,将那院子给烧了。却不想,房屋倒塌后,竟发现了密室,他尽量克制自己兴奋的心情,与蛇王一起进了密室,只可惜密室内空空荡荡,连只耗子都没有,更别提金银了。到这里,他还不曾怀疑过自己的主角光环,只是对那大唐女子的好感越来越少,定是那女人折腾的太过火,让红鞋子感到了危机,提前把财产都转走了。他憋着一口气,回了下榻的客院,因太过气闷,多喝了几杯酒,不想第二日起来,竟再也进不了空间了。苏天语心中慌乱一片,盯着手上的戒指,细细打量,又刺破手指,滴血上去,可这一滴血竟在戒指上滑落,直直滴到地上。他的心顿时就沉了下去,这戒指不对劲,一定是被人给换了。当时未曾多想,直接就叫上亲卫,冲到了客栈老板那里,要求搜查整个客栈,却怎么也没想到,白云城主叶孤城也住在这里。若是平常,他还有空间在手,自会备上厚礼,与叶城主好好结识一番,说不定还能成为异性兄弟,或者收为手下第一打手。只可惜,如今这情况,他是骑虎难下,不得已,只得去见叶孤城,希望他能通融一下,卖自己与朝廷一个面子。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说的,不想这叶孤城,竟这般强硬,一点面子也不顾,直接请自己离开。而也是这时,他见到了那位传说中,屡屡坏自己好事的唐一菲。她生得确实很美,有一种空灵之气,美若仙子,可她笑起来,又如邻家小妹,是那般的俏皮可爱,可她一张口,就直接对上了自己。苏天语气闷难当,还有比自己更郁闷的主角么,难道这是逆袭文?他还在为自己的主角光环找理由,却不想,唐一菲与叶孤城竟就这般直接打了起来,两人对打也就罢了,把自己面前的院门直接给震成了齑粉。苏天语不禁一阵后怕,这是谁他妈写的,再是逆袭文,也得给主角留一线生机吧?那是什么,一道剑气划开自己的衣袖,身后粗大的树木,被从中劈开,这。这是妖法吧!?作者有话要说: 迟来的番外,一直想写一篇陆小凤世界的番外,可一直没想好怎么写。今日,终于打开电脑,录入一个字,嘛,这就是番外了。咦,小天使们,表打我,表打我,还有下文呢。2333。明天见第132章四条眉毛番外二苏天语怔怔站在那里,半晌找不回自己的语言,他看着那女子眼中的狡黠。在心里冷哼一声,想说几句狠话,脑袋却像当了机。他只撂下一句话:“后会...有期。”就带着手下匆匆回了码头,直到大船远远驶离岸边,他才终于让狂跳的心脏恢复正常。他趴在床榻上,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一开始就弄错了,自己不是主角,那个唐一菲才是主角?或者说,自己是炮灰逆袭文中的主角?这也太悲催了吧,看文的时候很爽,可真轮到自己了,怎么办?以自己的武功,除非能得到玉罗刹的青眼,有他亲自教导。或有一将死的世外高人传功,大约是能打得过那个唐一菲的吧!?他收回不着边际的思绪,想着还是先回军营吧,最起码,那儿暂时还是安全的。这个江湖太危险了,那些女人太凶残了,等自己武功大成,或封侯拜相,多少美人得不到呢,这几个歪瓜裂枣丢了就丢了吧。他忍着失了空间的心痛,慢慢安慰自己。幸而,他这一趟也不算白来,至少收了一个心腹手下,就是那位家人都死在熊姥姥手上的亲兵。在以后的岁月里,他除了在军营中熟悉军务,就是关注江湖中的消息。待知道了唐一菲继打败西门吹雪,霍天青之后,又打败了叶孤城,独孤一鹤。他的心从一开始的烦躁不安,到后来的咬牙切齿,恨之入骨。人若偏执起来,十头牛也拉不回,他早已认定了自己是主角,是这个世界的天命之子,如今有人比他气运更盛,比他武功高,比他有能力,如何能不让他记在心中,恨到骨子里。若非他的武功也只是二流,他早把那到处惹事生非的唐一菲给杀了,以除心中之恨。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不能自拔,到后来听闻唐一菲杀了无名岛小老头无明,老刀把子。还打败了玉罗刹。他已心如死灰,他知在这个江湖上,自己是没出路了。沉思良久,决定走朝堂这条线,他给皇帝写了一封‘告密信’,将南王谋反,叶孤城乃同党一事写了下来,其中更是用大大的篇幅,将叶孤城写成了一个傲慢自大,轻视君王,使他徒弟代替当今天子,野心勃勃,欲篡大鼎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