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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盘的咬住了那团黑影,随后迈着小碎步,颠颠叼着黑影回到了巫嵘面前,尾巴摇成了一朵花。“汪汪!”第23章体型庞大,形容丑恶的鬼犬首领温顺亲昵坐在巫嵘面前,摇着尾巴低下头讨赏。巫嵘不嫌它头顶像被泼了热水,腐烂皮rou绽开,奖赏般拍了拍狗头,从它血盆大口里把陶瓷鬼娃娃拽了出来,然后又抛出去。“汪哐!”鬼犬咆哮声尖锐凄厉,如泣如诉,令人头皮发麻,但当看到它像普通大狗一样欢快奔跑时,一切好像又不那么恐怖了。“嵘,嵘哥,这,这是啥鬼啊。”黄毛眼睁睁看着巫嵘把个黑圆球似的东西扔出去,然后又被一团空气颠颠叼回来,几次三番后终于大着胆子开口问道:“感觉这挺像个狗子啊。”巫嵘:“嗯。”黄毛新奇,其他小弟也终于摆脱恐惧,颤颤巍巍围过来,用畏惧好奇的目光看着一团空气把巫嵘抛出去的鬼娃娃叼回来:“真,真是狗鬼啊?”“嵘哥的狗吗。”“傻,这一看就是嵘哥训的,瞧着球捡的,比我老家大黄都好。”“可是狗咋会成鬼呢……冻死我了都。”“嵘哥,这是啥狗啊,俊吗。”……“是条黑背。”巫嵘看着蹲坐在自己面前吐舌头的大狗,它耳朵精神立着,眼眸专注望向他,明亮的就像星星。“很俊。”这是那天宠物店见到的小狗,在巫嵘眼中它仍是那日宠物店见到的模样。乌黑发亮的毛发,矫健有力的四肢和身躯,机敏忠诚中带了犬类特有的帅气。如果那条小狗能健康长大,就会是现在的模样。但它现在的成长却是人为的,恶意的,巫嵘看到它身上围绕着浓郁到几乎实质的阴气怨气,鬼气森森,它身上饱经折磨虐待的伤痕更多了,惨不忍睹,刀上,烧伤,撕裂,腐烂,流脓。一只狗不可能承受如此多的折磨,犬魂更不可能。倒更像是某些特殊秘法,将折磨虐待其他犬类的伤口转移到了它的身上。成百上千倍的痛苦怨愤,才能造就如此浓重的怨气。它现在之所以仍有理智,一是因为面前之人是巫嵘,二是因为它还没有真正见血。当它真的杀了人,就会彻底成为屠人弑鬼的恐怖怪物。犬魂的魂体微微发颤,它无时不刻都承受着巨大痛苦。但犬类的忍耐力是很强的,眼下它仍快乐在巫嵘面前撒娇打滚,随后又威风凛凛蹲在他的脚边,指挥着其他犬魂们一个个过来嗅他。显然,大狗是这群犬魂的首领。如果不是巫嵘在,它们会被槐木匣吸引,生生将黄毛几人撕碎。染了血的恶犬魂们将彻底疯狂,到时候会导致何等残酷血腥场面后果不堪设想。世纪公园。巫嵘想到临别前周巡提醒他的话。世纪公园离九号公路这边并不远,公园边有许多老小区住宅楼,发狂的恶犬魂很有可能被人气吸引过去。这些被人类无情凌虐的犬类,疯狂后对人类的恨将会达到极点。“你们现在回去。”巫嵘扯下正对犬魂不忿嘶嘶的小青蛇,绕到黄毛手腕上。不管他浑身僵硬,寒毛耸立,又点了三头恶苗鬼魂跟着。“除了拍摄装置,那天豹哥还给了你什么。”“都给我。”“哦……哦!”其他小弟还在茫然中,黄毛却回过点劲儿来,他凑到巫嵘身旁,忧心忡忡低声道:“嵘哥,我看有点不对,你跟我们一起回去吧。”巫嵘不说话,只是抬了抬下巴。黄毛瞬时噤声,紧皱着眉头指挥弟兄们以最快速度收拾好东西搬上面包车。末了上了车,他不甘心摇下窗户,咬紧牙,梗着脖子冲巫嵘执拗道:“嵘哥,如果三小时后你不联系我,我一定报警!”“cao他妈的道上规矩,要真有人背后耍阴招算计,管他是谁老子豁出去命不要了也得搞他。”“嵘哥,嵘哥!三小时啊,三小时!”面包车绝尘而去,黄毛是很想留下来的,但他知道自己普通人留下来只是拖后腿。黄毛聪明,从巫嵘的言行中他隐约看出来那新型摄像头可能有问题,他直播了这么久都没见过鬼,恶犬魂总不会无缘无故被吸引过来。这些东西都是豹哥给的,今晚直播也是豹哥给接的,黄毛不得不多想。他从小混迹三教九流,看多为了成为养鬼人,各种子杀父,父弑母的恶行,对所谓的道上大哥也是恭敬有余,信任不足。黄毛就是担心巫嵘。刘豹对巫嵘有恩,巫嵘从十四岁就跟了他,是一万个不可能怀疑刘豹的。万一出了事嵘哥为他命都能豁出去,刚才巫嵘没让他报警,更让黄毛思维发散,嵘哥可能不想闹大,或者想跟豹哥当面对峙。但万一真出点什么事,嵘哥这是要吃大亏的啊!车上黄毛坐立不安紧握手机,盯着环在手腕上打瞌睡的小蛇,忧心忡忡。那边九号公路十字路口,巫嵘利落摔碎木匣。木匣夹层里掉出只通体血红发乌,黄豆大的小甲虫。它甲壳颜色浓郁鲜亮仿若血染,刚出来就想仓皇逃窜,却被一坨丝当头罩住。咔咔!小蜘蛛高兴用丝拖拽着甲虫回到巫嵘面前,看它还在拼命挣扎,干脆利落咬了一口。毒素注入,虚弱不已的红甲虫六条腿一蹬,一动不动了。巫嵘随手捡了根树枝拨开丝茧,看到它猩红鞘翅下是一副苍白阴森的鬼脸。鬼脸血甲虫,尸蟞的一种,剧毒,唯有众多尸体堆积的尸坑中才能孕育而出,稀罕极了。这是黑岩狼蛛最爱的食物,尤其当它蜕皮的时候,如果能多吃几只血甲虫,小蜘蛛就会长得又黑又大,丝都染上尸毒。这种尸毒甚至能作用在鬼魂上,原本黑岩狼蛛想要伤到鬼魂起码要等蜕皮七次后才行,有了血甲虫就能让它飞速成长起来。但到现在这个年代,尸体全都推行火化,没有尸坑,血甲虫基本都要灭绝了。正常的鬼脸血甲虫大颚锋利如刀,能轻易碾碎坚硬骨头。它们最喜欢的就是在尸体脑壳上打个洞,钻进去从脑浆吃到骨髓,吃一路最后再从脚底板钻出来。甲壳也硬的像枚子弹,凶性大的很,不惧各种毒素。虽然是黑岩狼蛛最爱的食物,但两者对上实力却是五五开。也不知道是谁找到这么只稀罕虫子却没分辨出来,只是用血气来吸引鬼犬,暴殄天物就把它塞到槐木匣子里。寻常毒虫喜欢阴性环境,但血甲虫不同,它最厌木气,被憋在木匣子里半天都奄奄一息了,所以才被幼年期小蜘蛛轻易逮住。巫嵘也没想到匣子里的血腥阴气是血甲虫,这种感觉就像是本来只想买个鸡蛋,店家却非要指着鼓鼓河豚说这是鸡蛋,死乞白赖要按鸡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