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言情小说 - 耽美小说 - 重回90之留学生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4

分卷阅读74

    验,得到了11.4%的光电转化效率。”

“实验完成度非常高啊。”

“别小看我们啊,让我们设计一个实验难,重复别人的实验还是能够做到的。”格林教授正色道,引得一众人哄堂大笑。

林易哑然,他将外套脱下递给何群,穿上实验服,将心里那些莫名其妙的情绪揉成毛线团丢在一旁,快步走向实验台。

实验台上有一个长方体的透明玻璃槽,是密封的。从上到下分别是玻璃、透明电极、液体电解质、敏化剂、TiO2和导电玻璃。

实验的原理很简单,太阳光照射下,吸附在电极表面的染料分子中的电子受激跃迁至激发态,然后注入到二氧化钛导带内,此时染料分子自身转变为氧化态。注入到二氧化钛层的电子富集到导电基底,并通过外电路流向对电极,,形成电流。

这其实是和植物的光合作用差不多的原理,吸收光能转化为其他能量。只不过在染料敏化电池中,人类将其转化形态人工限制成了电能。

“我们的项目想要取得成功,必须解决两个问题,液体变固态,光电转化效率要提高。”说到这里,格林皱着眉头开口道,“固体电解传输效率比液体低得多,这是固体本身的物理性质决定的,但转化率太低又毫无市场意义,真是件麻烦事啊。”

“麻烦总能解决的。”林易一屁股坐在实验台上。

“资料呢。”他抬头看向几个青葱的小助手。

何群一个哆嗦,猛地跳了起来,“全……全都准备好了。”

不多时,两个差不多和人等高的箱子从门口慢慢被人挪进来。

这就是这两日小助手们的工作成果了,有些是从辛普森资料室里面复印的,更多是网上资料打印下来的,大楼里的复印机“子嘎子嘎”响了好几个晚上,才有了这两箱东西。

将资料从箱子里拿出来,按照类别铺在地面上。

别以为林易只靠着上辈子的记忆过日子,这几天的时间里,他吃喝拉撒都在实验室,这两箱资料,林易前前后后看了三遍,心里对于全固态介观太阳能电池的把握也随着理解的深入多了不少。

“全固态不行,我们就先退一步,如果是凝胶状呢?”林易拿起两份资料,在白纸上写了一个长长的方程式,“凝胶状的电解传输效率效率虽然不如液态,但相差并不是很大……”

庄城再次路过灯火通明的辛普森实验室的时候,每天微微皱了起来。

这已经是第七天了……

他也是科研人员,但是注重基础理论研究的物理与新材料不同,按照他的导师朱肇琨教授所说,材料科学是一种可以“一步登天”的学科,相比于物理学来说,它出成果的速度非常快。

但这也造成了一些材料学家急功近利的科研态度。

林易与辛普森的半年之约并没有保密,甚至他这种外来的科研人员也听到了这个传闻,他的第一反应是这太荒谬了,但想到当初合作超导电缆时林易那副拼命的模样,他又不由沉默。

那人的个性,说不定真的会答应。

饭肯定也不会好好吃,天天熬夜,身体会受不住吧。

庄城在辛普森实验室门口站了一会,直到门口的保安注意到了他,才默默走开。

外面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林易抬头看向窗外。

“大家都先回去,我看这雨,马上就要下大了。”

众人闻言,手头工作完成得差不多的,也不矫情,匆匆扫了尾就拿伞出门。还差一点的,屁股都没有挪动一下,直到自己满意了,把一天的工作成果交给林易后,这才离开。

后面就是林易这个实验负责人的工作,整合一天研究成果。

“如果把这里改成致密二氧化钛层,全固态就可以实现了。差的就是光电转换效率,这至少可以说明,全固态在理论上是可行的。”林易一边喃喃自语着,一边在纸上画出模型图。

固态或胶体状传输材料、敏化剂这是这个项目中的关键。

“你怎么还不走?”林易看着蹲在地上整理资料的何群,惊讶地开口道。

何群的存在感本来就低,安静不说话,这存在感就更低了。

“我不是您的助理吗?”

林易盯着何群看了好一会儿,突然噗嗤一声笑出声来,“行,那小助理,我们下班吧,你去拿伞。”

在徐东奎面前维护这小子,倒也不亏。

从实验室出来,外面已经是瓢泼大雨,林易的宿舍离实验室并不远,走路也就是十分钟的事,倒是何群,要回住的地方,得走二十几分钟。

林易把车钥匙抛给何群,“开回去吧,大雨天的,小心驾驶。”

何群一愣,“不……不行,我……”

还没等他说完,林易已经拿着伞小时快步走进雨中。

暴雨倾泻而下,雨伞根本挡不住斜斜落下来的豆大的雨点。耳边只听得到雨水和伞面撞击发出的“碰碰”声,几乎没有两分钟,浑身就已经湿透了。

早知道他就在实验室凑合一个晚上了。

跑进宿舍楼,林易已经变成了一只落汤鸡,他看了看表,已经晚上九点多了,对面庄城的宿舍灯光微弱,不知道是不是已经睡了。

林易在死皮赖脸再去庄教授家里赖一晚上和回自己宿舍的两个选项中,犹豫了两分钟,随即选择了后者。

庄城的实验虽然不必向他们的太阳能电池一样抢时间,但也绝不会轻松,他还是会对面凑合一晚上吧。

也是他自己作的,为了有借口打扰庄城,根本没让人好好收拾房间,床还没放上垫子,东西摆得整个客厅都是。

幸好热水是有的,草草冲了个澡,随后抽出两床被子往地上一铺,就直接躺下睡觉了。

半夜里林易只感觉浑身发烫,胃又来凑热闹,一阵一阵地绞痛,在失去意识前,他最后的想法是,他记得他吃饭了,白天还吃了碗日清牌泡面来着。

林易是被额头上的温度冻醒的。

“哈……哈欠!”他重重打了一个喷嚏,一坨透明的鼻涕随着他的声音飞起,又重重落在不远处的被子角落处。

林易……

“醒了?”庄城一手拿着一碗粥一手拿着一杯白开水从门口进来。

“先喝粥还是先吃药?”

林易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睡到了床上,唔,只不过这床垫明显不是他的。

床垫不是他的?

那刚刚那坨鼻涕……林易默默挪动了一下因高烧酸痛得厉害的身体,将那坨鼻涕盖住。

“咕噜噜……”胃病发出强烈的抗议。

“先喝粥吧。”林易上辈子有胃病,这辈子……还是有,不要误会,这不是遗传,这是懒癌闹的。

有句话叫做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有些病别说两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