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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了会议室。*盛瑶在宾馆床上躺了会儿,发了几条信息给盛瑜,她都没回,大概正在拍戏。宾馆对面就有是一家生煎店,盛瑶拉着泡芙去吃饭,点了四两生煎,两碗牛rou粉丝汤。盛瑶第一次吃生煎,咬了一大口,汤汁烫得她忍不住闷哼一声。下午两点多,店里没什么人,老板娘笑呵呵的:“小姑娘你慢点吃。”盛瑶又要了两瓶冰豆奶,插好吸管,喝了两口,为难地看着诱人的生煎,热心的老板娘全程指导她要怎么吃。盛瑶指了指嘴巴:“好像烫了个包出来,好疼。”泡芙瞥她:“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没听过吗?看你刚才猴急那样儿。”“我饿了嘛。”老板娘靠在窗口跟老板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这小姑娘真的漂亮。”“明星嘛,是漂亮。”“她尤其的漂亮呢。”盛瑜发了消息过来,让她去影视城,给她借了工作证。盛瑶吃完饭,店门口正好有共享单车,她和泡芙一人扫了一辆,骑车往影视车去。九月底,太阳热烈,好在树木繁盛,在树荫下一路骑到影视城大门口,心情放松舒畅。盛瑜演一个军统的女军官,身上穿着军装,脚上是军靴,英姿飒爽到盛瑶想喊爸爸。她锁好车,小跑着过去,上下打量她:“脚完全好了吗?”“早好了,呐这是你两的工作证,可以随处逛的,这边好几个剧组呢,裴妮的剧组也在这儿你知道吧?”盛瑶点头:“嗯,知道,她演的也是谍战剧,他们那个剧组可是大制作。”盛瑜捧着军帽,耸了耸肩:“是啊,他们是大制作,我们是小成本,不过我们导演挺用心的,剧本也很扎实,除了大牌演员没他们多,其他方面不见得就比他们差。”“我去看你拍戏。”盛瑶看了一下午戏,盛瑜演女一号,这个角色人设不错,不拖后腿,聪明睿智,和男主并肩作战,最后还英勇牺牲了。盛瑶知道,她meimei要凭这部剧大火的,而裴妮演的那部戏,貌似并没有什么大的水花,那位大导演之前导了一部很火的剧,导致想上他这部戏的人太多,夹带了太多私货,还给一些资本强塞的人疯狂加戏,剧本成了四不像。裴妮也真是倒霉,好不容易上了个大制作,高开低走,最后收视和网播量都被盛瑜演的那部小成本谍战剧碾压。红不红的,有时候真的看命。盛瑜要拍大夜戏,让她先回去,她还了工作证,出了影视城。晚风轻软,桂花落了一地,糖炒栗子的香气勾引着她的味蕾,泡芙买了一大包栗子,让盛瑶吃,盛瑶一开始说不吃,后来半推半就吃得比泡芙还猛。“反正娴姐不在,最近也没工作,我稍微放纵一下,晚上回去健身。”泡芙怪心疼:“你一六八公分,才九十斤,够瘦了,没必要这么苛待自己的嘛。”女明星真的太辛苦了,吃东西都不能随心所欲。说完剥了颗栗子投喂她,泡芙可喜欢投喂盛瑶,她吃东西的时候像小仓鼠,极可爱,可惜她太节制,这样的机会就显得很难能可贵。“我要是不苛待自己,万一突然来了个品牌方站台活动,我圆滚滚上去了,我的群众基础又不好,立马被全网群嘲。”话是这么说的,但栗子太好吃,她不受控制吃多了,胃太小,栗子又不容易消化,吃了大半包的人胀气胀得极难受。晚九点,结束了工作晚宴的沈宴峥目送着客户上了车,抬脚要上自己的车。卓定姝依旧是一脸职业化笑容:“沈总,二十一号公馆您的房子,衣服和床单刚干洗过,下午的时候请钟点工进去打……”“我不住那里。”卓定姝微愣,继而莞尔:“沈总要住哪间酒店,我现在帮您定。”沈沈宴峥已经跨坐进轿车里,车窗半开,男人神色淡然:“不用了,已经定好了,走吧。”车窗缓缓上升,霓虹涌动于车厢内,男人英挺的侧脸慢慢消失于她眼前,车子远去,没有一丝留恋。卓定姝握了握拳,呼了口气,沈总每次来上海都住二十一号公馆,那里是他的房产,在市区,地处幽静,生活也便利,他那样有洁癖的人能不住酒店就不住酒店。今儿反常到让她不得不联想起同在上海的那个小明星。是因为盛瑶吗?这么晚赶到郊区就为了看看盛瑶?她那冷情的boss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离不开一个女人了?可能是她想太多了吧。很快,小群里跳出来一条消息[何特助刚才让fiona给大boss定了酒店,你们猜,定在哪里了][大boss每次来魔都不都住21公馆的吗?][快说快说,别卖关子][定在了民国影视城附近两公里的一家酒店,郊区的小镇,五星级酒店都没有,咱们大boss怕是破天荒第一次住快捷酒店][诶?我看网上说裴妮就在那边拍电视啊][不是吧,咱们大boss真跟她有什么?][god,千万不要啊,我觉得裴妮配不上咱们boss][@amber,卓总,你是咱大boss的心腹,知道点内情吗?共享一下呗]卓定姝坐进车里,手指飞快回了条消息[沈总那边正好有事要处理,别乱传谣]群里这才安静了。约莫是去其他群聊了。第39章卓定姝靠在椅背上,闭了闭眼睛,劳累的工作之后,不就近选择地方休息,而是驱车一个多小时去郊区的快捷酒店住。只有她知道,沈总的反常,不是因为裴妮。是因为那个盛瑶。盛瑶比裴妮更让她有危机感。宾馆里,泡芙在洗澡,这丫头洗澡通常一个小时起步,盛瑶胀气胀得难受,拿起手机打算去附近的药店买个健胃消食片。下楼问了前台,前台热情地给她指了路,大约就是出门右拐过两个红绿灯再左拐走一百多米,一家便利店旁边,就是大药房。盛瑶出门二十分钟后,发现,她的路痴症好像比泡芙还要严重。路痴的人大多倔强,觉得自己肯定能凭直觉找到目的地,走啊走啊,四十分钟后,盛瑶有一种人在异乡孤立无援的感觉。经过一家路边烧烤摊,盛瑶上前去问了一下,老板又给她指了路,却是越指越糊涂,盛瑶只能假装自己听懂了,仍是凭着直觉往前走。终于,走到了一家工厂前,没有商铺了,没有霓虹灯了,只有高高的路灯孤零零地立着,她显然是迷路了。就在她举目无亲有点儿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