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言情小说 - 耽美小说 - 我看见你的呼唤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25

分卷阅读125

    嘬着yinjing,yinnang拍打在臀rou上,发出“啪啪”的声响。

他们白日宣yin,就算在上帝面前忏悔,也不会得到原谅,可那有什么关系,连燕想,自己只是他的教徒而已。

连燕想要疼痛,可后来快感明明超过了疼痛,他却还是哭,因为说不出话而委屈,只能无用的“嗯啊”叫,那个声音不好听,可沈平格似乎喜欢,吻他的喉结,轻轻的吻着他的脖颈,开空调了吗?好像没有,所以才会热得浑身汗淋淋。

连燕不敢去看,只是望着沈平格的眼睛,确信沈平格还在爱自己,这就让他快乐得要死掉了。后来沈平格又把他翻过身去,用掉的避孕套扔在一边了,里面兜住的jingye流出来,连燕觉得自己疯了,甚至想去拿那个废弃的避孕套。第二次没有用避孕套,也看不到沈平格的脸,连燕高高撅起臀部,眼泪流到毛毯上,膝盖摩擦得发红,无意识的发出闷哼。

他想求求沈平格轻一点,他受不了。高潮好几次了,连燕觉得他好像在沈平格面前太敏感了,射出的jingye湿漉漉的流在毛毯上,沈平格攥着他的手,让他去感受交合的地方,连燕羞地缩回手,蜷缩起脚趾。

忽然,他感受到沈平格在亲吻他的背脊,亲吻他的腰窝和那个文身,那儿好像一下子变烫了,不是在烫沈平格的嘴唇,而是在烫他的血液和骨头,快速的冲撞让他意识模糊,好像润滑液都被过快的频率打成了细细的沫儿。

沈平格没有射在他的体内,抽了出来,连燕看不到,但能知道,jingye射在了他背脊上,文身也变得模糊不清,白浊又顺着尾椎骨流下来,隐于臀缝里。

连燕太累了,几乎连根手指都不想抬起来,闭上眼,睫毛还在轻轻颤动,依稀间听见沈平格对他说,“相信了吗?”他声音有些哑,“我是你的了。”

相信。

连燕听见自己说。

如果能给他一个吻就更好了,连燕想说,但懒得比划。而沈平格似乎感受到了,轻轻吻了吻他的嘴唇,好像在笑,说:“乖宝。”

第106章

连燕并不觉得自己醒了,他缩在沈平格怀里,时间大概是下午五点钟,身体是干净的,但他不喜欢那种干净,甚至开始怀念黏腻的感觉,沈平格松松地揽着他的腰,周遭的光线太暗了,连燕仔细分辨,才认出沈平格手里拿着他写的纸条。

那些纸条没撕好,周边刺刺拉拉的,却都乖顺地倚在了沈平格的手心里,呼吸带动胸腔的起伏,连燕动了动手,搂紧了他的腰,听他的心跳声。

“醒了?”沈平格低头,卧室里很安静,他的声音像腰间盖着的薄被那样柔软,“你睡了三个小时,晚上该睡不着了。”

可他们做了很久,做了有两小时?或者三个小时?总之很长时间,那睡三个多小时又怎么能判罪呢?连燕又闭上了眼,眼睫拢下细密的影子,沈平格却开始念他那些情话,轻声地念,连燕听着脸颊发烫,不舍得捂住沈平格的嘴,也不舍得捂住自己的耳朵,因为沈平格在念——

“我好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哥哥。”他还在笑。

他怎么只写了那么几个“我爱你”呢,应该多写几个的,总归要占些便宜的,可沈平格表扬了他,捏了捏他的手指,说:“你说’我爱你’的时候最诚实。”

浑身干燥,房间里开了冷气,却又很快热起来,连燕仰起头,沈平格便低头亲亲他,连燕觉得自己生的那场重病痊愈了,傻傻笑起来。

“疼不疼?”沈平格的手又去抚摸他的后颈,抚摸他的文身,那儿没那么烫了,“我去买了药,抹的时候你一直在抖,你要是会说梦话就好了,我就知道你是不是疼了。”

药?连燕首先想的是在哪里买的药。沈平格会问那个医生问题吗,怎么描述的症状?药管是红色还是蓝色?他买的润/滑/液瓶身是红色的,像茶几上放在碟子里的草莓,他以为润滑液是透明的,但实际是浑浊的颜色,药膏也是吗?

连燕把头埋进他的胸膛里,使劲摇头,表达不疼的意思。实际是挺疼的,毕竟还有点出血,但连燕觉得这个可以忍受。

沈平格不信他的表达,很多时候连燕都擅长撒谎,即便疼也要说不疼,就像他们刚开始做的时候,连燕明明怕得要死,却还是抱着他,哼哼着,湿漉漉又黏腻地撒娇。

但连燕不让他碰自己,央求地看着他,亲他的手指,蹭他的胸膛,眼神软软热热,沈平格不让他乱动,但听他的,说:“疼必须告诉我,知道吗?”

连燕点头。

接下来的日子,无论怎么样,连燕都不想让沈平格不高兴了,他喜欢看沈平格朝他笑,因而他要学会控制自己的不安感。连燕的确做到了。后来沈平格填报志愿,去办升学宴,没有带他,他也没有再发过脾气。

沈平格选了北京的学校,学校是连燕喜欢的那个。填报志愿过程中的事情连燕不清楚,都是沈逸明负责的,至于有没有学校来争他,连燕更无从得知了。

最后录取结果下来的时候,沈平格也不在家,连燕肯定自己不是第一个知道的,这让他有些难过,但他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沈平格最后学了金融,谈云和他在一个城市,虽然不是一个学校,但也是很好的学校,谈云给他发了消息,开玩笑说:我替你照顾你哥哥咯。

连燕想说“不要”,但那样显得他很不懂事,字打打删删,最后忘记了回复。

除了谈云,荀珠也和沈平格在一个城市,而且还是同一所学校,连燕不太记得荀珠的模样了,但仍羡慕他,那点羡慕见不得光,发酵膨胀成惹人厌的小情绪——所有人都可以见到沈平格,他偏偏是最后一个。

开学日期确定下来了,沈平格常常留在家里,他们初尝禁果,对一切充满了好奇,隐秘的颜色是潮红色,还是甜橙汁的颜色,这需要探索。而连燕又乖软和听话,任由摆弄,害羞也愿意尝试,只是爱哭而已,而沈平格喜欢他的眼泪。

沈平格开学的日期比他晚,连燕那个时候已经开学了,还要抽空去上雅思托福,沈平格离开前他都没能送,跟那次沈平格去广州参加比赛时很像,他也是没有时间,只能眼睁睁看着时钟里的指针转过去。

不过在离开前,他把假期里写的那些烂俗情话都塞进了沈平格的黑色行李箱里,塞到最里层,用姜黄色皮筋捆起来,不好意思被他明晃晃地看到。

沈逸明几乎一直待在公司里,这个别墅一下子成了连燕的所有物,连燕便睡在沈平格的房间里,那里空荡荡的,几乎闻不到沈平格的气息,这个日期被定义为沈平格离开的第一天,连燕以为这没什么,但沈平格的电话打过来时,他突然忍受不了了。

“开个视频,”沈平格叹了口气,“让我看看你。